Terms of Use利用規約
本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由海洋观光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本公司”)制定,规定了在本网站上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使用条件。注册用户(以下简称“用户”)须根据本条款使用本服务。
第1条(适用)
- 本条款适用于用户与本公司之间与本服务的使用相关的所有关系。
- 本公司可能就本服务另行制定使用规则等各种规定(以下简称“个别规定”)。无论其名称如何,这些个别规定均构成本条款的一部分。
- 若本条款的规定与前款所述个别规定相矛盾,除非个别规定中有特别说明,以个别规定的内容为优先。
第2条(使用注册)
- 在本服务中,注册申请人需同意本条款,并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式申请注册,经本公司批准后,注册才视为完成。
-
若本公司判断注册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形,可能不予批准注册申请,并且无义务公开理由。
- 在注册申请中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
- 曾违反本条款的人员申请注册的情况
- 本公司判断不适合注册的其他情况
第3条(用户ID及密码的管理)
- 用户应自行负责妥善管理本服务的用户ID及密码。
- 用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用户ID及密码转让、出借或与第三方共用。本公司将视用户ID与密码组合一致的登录行为为该用户本人操作。
- 因用户ID及密码被第三方使用而造成的损害,除非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4条(使用费用及支付方式)
- 用户需按照本公司另行规定并在本网站上显示的使用费用标准,通过本公司指定的方式支付本服务的付费部分的费用。
- 若用户延迟支付使用费用,则需按照年利率14.6%的比例支付延迟违约金。
第5条(禁止事项)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进行以下行为。
- 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的行为
- 与犯罪有关的行为
- 侵犯本服务中包含的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行为
- 破坏或干扰本公司、其他用户或第三方的服务器或网络功能的行为
- 将通过本服务获得的信息用于商业用途的行为
- 可能妨碍本公司服务运营的行为
- 进行或尝试进行未经授权的访问
- 收集或储存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等的行为
- 出于不正当目的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 对其他用户或第三方造成不利益、损害或不适的行为
- 冒充其他用户的行为
- 未经本公司许可,在本服务上进行宣传、广告、劝诱或销售的行为
- 以与陌生异性交往为目的的行为
- 与本公司服务相关,向反社会势力直接或间接提供利益的行为
- 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其他行为
第6条(本服务的暂停等)
-
若本公司判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暂停或中断全部或部分本服务的提供。
- 对本服务相关的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或更新时
- 因地震、雷击、火灾、停电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难以提供本服务时
- 因计算机或通信线路等故障而中断时
- 其他本公司判断难以提供本服务的情况
- 因本服务的暂停或中断而导致用户或第三方遭受任何不利益或损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7条(使用限制及注册取消)
-
若用户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本公司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限制全部或部分本服务的使用,或取消用户注册。
- 违反本条款的任何条款
- 注册信息中存在虚假内容
- 存在未履行支付义务的情况
- 对本公司联系长时间无回应
- 在最后使用后长时间未使用本服务
- 其他本公司判断不适合使用本服务的情况
- 本公司不对依据本条采取的措施对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第8条(退会)
用户可根据本公司规定的退会手续退出本服务。
第9条(免责事项)
- 本公司不保证本服务不存在实际或法律上的缺陷(包括安全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特定目的适合性、安全性、错误、漏洞或权利侵害等)。
- 因本服务引起的任何损害,除非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若本服务相关的用户合同(包括本条款)属于消费者合同法所定义的消费者合同,则本免责条款不适用。
- 即便为前款但书所述情况,本公司对因轻微过失(不含重大过失)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行为引起的用户损害,若属特殊情形所导致(即本公司或用户可预见或应能预见的情况),也不负任何责任。并且,轻微过失造成的损害赔偿限于用户在该损害发生当月支付的使用费用金额。
- 本公司对用户与其他用户或第三方之间在本服务中发生的交易、通讯或纠纷等概不负责。
第10条(服务内容的变更)
本公司可提前通知用户后变更、追加或废止本服务内容,用户须予以同意。
第11条(条款的变更)
-
在以下情况下,本公司可在无需用户个别同意的前提下变更本条款。
- 本条款的变更符合用户的一般利益。
- 本条款的变更不违背本服务使用合同的目的,并且考虑到变更的必要性、内容的合理性及相关情况,属于合理的变更。
- 本公司将就前款条款的变更事宜,事先通知用户条款变更内容及其生效时间。
第12条(个人信息的处理)
本公司将根据其“隐私政策”适当处理通过本服务获取的个人信息。
第13条(通知或联络)
用户与本公司之间的通知或联系应依照本公司规定的方式进行。除非用户根据本公司规定的方式提出更改申请,否则将视当前注册的联系方式为有效,并视为在发送时即已送达用户。
第14条(权利义务的转让禁止)
未经本公司书面事先同意,用户不得将使用合同上的地位或基于本条款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作为担保提供。
第15条(准据法与管辖法院)
- 本条款的解释应以日本法律为准据法。
- 若就本服务发生争议,双方同意以本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法院为专属管辖法院。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