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ms of Use利用規約
本使用條款(以下稱「本條款」)是由海洋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所提供的本網站服務(以下稱「本服務」)的使用條件。註冊用戶(以下稱「用戶」)應依照本條款使用本服務。
第1條(適用)
- 本條款適用於用戶與本公司之間關於本服務使用的所有關係。
- 本公司針對本服務,除本條款外,亦可能制定使用規則等各類規定(以下稱「個別規定」)。不論其名稱為何,這些個別規定均為本條款的一部分。
- 若本條款與前項個別規定有衝突,除非個別規定另有規定,則以個別規定為優先。
第2條(使用註冊)
- 使用本服務者應同意本條款,依本公司指定方式申請使用註冊,經本公司承認後,完成使用註冊。
-
若本公司判斷申請人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則可能不予承認其使用註冊,且無須說明理由。
- 申請使用註冊時提供虛偽資訊。
- 曾違反本條款者提出的申請。
- 本公司認為不適合使用註冊的其他情況。
第3條(用戶ID與密碼的管理)
- 用戶應自行負責適當管理本服務的用戶ID與密碼。
- 在任何情況下,用戶不得將用戶ID與密碼轉讓、出借或與第三方共用。本公司將視用戶ID與密碼的組合與註冊資訊相符而登入的情形為該用戶本人所為。
- 因用戶ID與密碼被第三方使用所造成的損害,除非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否則概不負責。
第4條(使用費用與支付方式)
- 用戶應依照本公司另行規定並於本網站上所表示的方式,支付本服務的有償部分費用。
- 若用戶延遲支付使用費用,則應支付年利14.6%的延遲違約金。
第5條(禁止事項)
用戶在使用本服務時,不得從事以下行為。
- 違反法律或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行為
- 與犯罪行為相關的行為
- 侵害本服務內容等所含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 破壞或妨礙本公司、其他用戶或第三方的伺服器或網路功能的行為
- 將透過本服務取得的資訊用於商業用途的行為
- 可能妨礙本公司服務運營的行為
- 未經授權的存取或嘗試進行未經授權存取的行為
- 蒐集或蓄積其他用戶的個人資訊等的行為
- 以不正當目的使用本服務的行為
- 對其他用戶或第三方造成不利益、損害或不快的行為
- 冒充其他用戶的行為
- 未經本公司許可,在本服務上進行宣傳、廣告、招攬或營業行為
- 以與不認識的異性交往為目的的行為
- 與本公司服務相關,向反社會勢力直接或間接提供利益的行為
- 其他被本公司認定為不當的行為
第6條(本服務的停止等)
-
本公司認為下列情況之一成立時,得不經事前通知即停止或中斷全部或部分本服務的提供。
- 為本服務相關的電腦系統進行維護、檢查或更新時
- 因地震、雷擊、火災、停電或天災等不可抗力導致本服務無法提供時
- 因事故導致電腦或通訊線路中斷時
- 本公司判斷難以提供本服務的其他情況
- 因本服務的停止或中斷所造成的用戶或第三方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7條(使用限制與註銷)
-
本公司得於不事前通知用戶的情況下,限制用戶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使用,或註銷其用戶註冊,若其符合下列任一項情形:
- 違反本條款的任一條文
- 註冊資訊被確認為虛假
- 未履行費用等支付義務
- 對於本公司的聯繫,在一定期間內未回覆
- 對於本服務,在最後使用後一段期間內未再使用
- 本公司判斷不適合使用本服務的其他情況
- 本公司對於依據本條採取之行動所造成用戶的損害概不負責。
第8條(退會)
用戶可依本公司所定退會程序,自本服務退會。
第9條(保證否認與免責聲明)
- 本公司不對本服務是否存在實質或法律瑕疵(包括安全性、可靠性、正確性、完整性、有效性、適用性、安全性等的缺陷、錯誤或漏洞、權利侵害等)作明示或默示保證。
- 除非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本公司對因本服務所產生的任何損害概不負責。但若本條款構成消費者契約法所定的消費者契約,則此免責條款不適用。
- 即使前項但書適用,本公司仍不對因其過失(不含重大過失)所致之債務不履行或不法行為造成的特別損害負責,並且賠償責任以上述損害發生當月本公司自用戶收取的使用費金額為上限。
- 本公司對於因本服務而產生的用戶與其他用戶或第三者之間的交易、聯絡或糾紛等,概不負責。
第10條(服務內容的變更等)
本公司可事前通知用戶後變更、追加或廢止本服務內容,用戶應同意該變更。
第11條(使用條款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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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情形下,本公司可無需個別同意即變更本條款:
- 本條款的變更對用戶而言符合其一般利益。
- 本條款的變更不違背本服務利用契約的目的,且從必要性、變更後內容的合理性等觀點來看屬合理變更。
- 本公司將就前項的條款變更,事前通知用戶變更內容及生效時間。
第12條(個人資訊的處理)
本公司對於因使用本服務所取得的個人資訊,將依本公司之「隱私權政策」妥善處理。
第13條(通知或聯繫)
用戶與本公司之間的通知或聯繫應依本公司所定方式進行。在用戶未依本公司規定的方式通知變更聯繫方式前,將視目前註冊的聯繫方式為有效,並將通知或聯繫發送至該處,即視為已送達。
第14條(權利義務的禁止讓渡)
用戶不得在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下,將使用契約上的地位或本條款所定的權利與義務轉讓或作為擔保。
第15條(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 本條款的解釋應以日本法為準據法。
- 因本服務而產生之爭議,應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所屬法院為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以上